法律分析:一、股东大会能否少数服从多数
1、股东大会可以少数服从多数。
2、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有哪些
1、因有限责任公司引起股东人数较少,其全部股东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会。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其股东人数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多,召开股东会议一般被称为股东大会。
2、无论是股东会还是股东大会,其本质上都一样,都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关,都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有限制责任公司的股东权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也基本一样。股东会和股东大会也都会都按照法律规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