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赖和失信人员的区别
1、老赖和失信人员一般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均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义务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二、失信人员有哪些限制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在我国,公司法人成为失信人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己本身是不得从事高消费的,另外不允许其出国出境,自己乘坐的出租车,飞机,轮船等这些花费单位不进行报销。实际上失信人,我们普通老百姓简单一点理解也就是所谓的老赖。欠钱不还,并且拒不履行国家的相关规定,都会被执行为失信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晖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