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商年报截止时间是6月30日结束。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企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的下级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或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第四条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开展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