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事案件提起上诉后的程序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可以开庭审理或者不开庭审理,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审理后分别作出维持原判,直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到了司法所。判缓刑后,还能上诉吗?
被判缓刑可以上诉。缓刑是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虽然判处缓刑,被告人暂时不用收监坐牢,但是这属于有罪判决,如果被告人不服判决,仍然可以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