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侵权金额即是在一千元内,一般也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行为,如果被侵权的商标如果没有实际进行商标法上的使用的话,不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侵权的商标实际使用的话,需要进行赔偿,按照被侵权人的所受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所得、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进行处理,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三百万以下的法定赔偿,如果进行恶意侵权的话,还需要额外承担相应的侵权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条 侵犯商标权的,工商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因为侵权商标金额在一千元之内,属于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