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适用范围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分配原则: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3、对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4、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配遗产或者少分;
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