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环境噪声标准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 环境 ,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 规定。制定原则,应以保护人的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为依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现实性。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 各国大都参照 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本国和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包括不同地区的户外噪声标准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内 噪声 标准是环境标准的一种。制定这类标准的目的是控制噪声对人的影响,为合理采用噪声控制技术和实施噪声控制立法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