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起诉几次就可以强制离婚有如下规定:1、一般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法院一审就会直接判离了;2、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婚的,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法院第二次一般都会判离;3、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的,按照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