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宁波大学生就业补贴一年申报两次,分别为每年的 1、4月20日至4月30日; 2、10月20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一年两次申请时间是为了方便大家办理。不是说一个人一年两次都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一个人只能选上半年或者下半年申请一次。
申报对象:1、在市辖区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到工商注册在市辖各区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派遣就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注册地应在市辖各区内,实际用工企业工商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