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帮助再就业我国是有失业保险可以领取的,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未领完,以后失业还能再领的,但是上班之后就有工作了是不能领取的,只有在需要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取的。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失业保险不领取以后还可不可以拿
1、劳动者失业保险金未领完,以后失业还能再领的,但是上班之后就有工作了是不能领取的,只有在需要劳动者非自愿离职才可以领取的。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劳动者在失业到再就业期间,是可以随时进行失业保险的领取的,但是如果再次就业那么失业保险将无法领取,而如果在失业保险方面还有其他什么问题的,都可以选择联系律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