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无法证实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以此为由拖很长时间是不可取的,因为另一方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程序简易的,判决时间不会超过三个月;诉讼程序普通的,判决时间不会超过六个月。
一、夫妻离婚怀孕怎么判决
夫妻离婚时,女方怀孕的判决方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即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的,如果是男方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如果是女方起诉,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对诉讼离婚的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