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看自己有没有被起诉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可以到法院申请查询。
2、会收到法院传票,一般负责案子的法院书记员,在邮寄传票前会先用固定电话,打给被告核实收件地址,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有时会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文件。
3、会收到起诉的短信通知,上面有案号、开庭时间、受诉法院名称和起诉案由,开庭时间。
4、打电话到法院报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是否被起诉。一、怎么查是否被法院起诉
当事人是查不到有没有被法院起诉的,当事人被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起诉书,起诉书送达后当事人就知道自己被起诉了。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被人起诉后怎么办
被自诉人起诉到法院,为了更好地应诉,主要应该从以下3方面做好准备:
(1)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它和公诉案件一样,不管是被告人还是被害人,都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被告人的代理人称为辩护人;而被害人的代理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和第40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除了自己可以行使辩护权、陈述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为辩护和诉讼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请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戚或者朋友来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为自己辩护,帮助陈述意见。有的犯罪嫌疑人聘请两个辩护人,其中一位是律师,因为律师懂得法律知识多;而另一位是自己的亲戚、朋友、甚至是家属。因为他们对自己有所了解,辩护起来可能要比律师认真卖力。有这两人互相补充,再加上自己的充分辩护、说理,效果可能会更好。请两名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其中一人是律师、另一名是亲戚或者朋友,这是允许的。
(2)准备答辩
即使委托了辩护人,被告人仍然可以自行答辩。不仅如此,答辩的主要力量还是应该依靠自己,不要把希望全部寄托到辩护人身上,辩护人仅仅是个帮手,自己最熟悉自己的情况。这和办其他别的事情一样,自己的事情要自己来做,别人的帮助应当欢迎,但不能放弃自己的努力,自己要做好充分的答辩准备。为了更好地行使答辩权,首先要对诉讼程序有所了解,特别是对法院开庭的步骤有所了解。在法庭上,要经过调查事实、互相辩论、最后陈述等几个阶段,在这些阶段中,被告人都有发言权,要抓住时机,把自己要说的话全说出来,而不能等打完了官司然后才想出理。在准备答辩的阶段,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要考虑是否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使自诉人撤回自诉。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被告人如果确实有违法或者犯罪的行为,可以通过自我检讨、公开道歉、作出承诺、赔偿经济损失等形式,取得自诉人的谅解,如果能够通过法院的调解,自诉人在自愿的情况下,撤回自诉,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
第二,要考虑是否可以提起反诉,自诉人如果是出于恶意,对自己进行诬陷、诽谤,这也是不允许的,如果构成犯罪,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也就是让自诉人当一回被告人。当然,提出反诉必须符合反诉的条件:即反诉的对象必须是针对自诉人,而且自诉人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反诉的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系;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自诉案件范围。
第三,答辩要依法进行,也就是说,提出的答辩意见,要有法律依据。所谓答辩,无非是要说明自己无罪、罪轻,从而得到法院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刑事处罚。为了依法答辩,就要充分了解法院对案件作出从轻、减轻、甚至是免除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所谓法定情节,就是由《刑法》明确规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被告人进行答辩的时候,要想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备哪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对这个情节,要充分讲清楚。
三、被起诉怎么找到合适的律师呢?
1、优秀的职业素养:可以通过律师的资料、评价记录等信息来判断;
2、较快的响应速度:可以通过律师的服务记录来推测;
3、诚恳的服务态度:可以通过律师的解答咨询内容来辨别。
如果您是要打官司,以下几点需要关注:
1、优秀的职业素养:可以通过律师的资料、评价记录等信息来判断;
2、良好的形象气质:可以通过律师个人照片、音视频讲解直观感受;
3、丰富的执业经验:可以通过律师的亲办案例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