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直接到派出所窗口申请
2.受理:派出所窗口核查、收取申请人材料。
3.审批:派出所窗口受理后提交户政中心领导审批,户政中心审批完后派出所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
4.办结:符合规定的派出所窗口签发新的户口本、申办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
第七条 经本市的组织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准予迁入。
第八条 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