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分局,市局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安支队、信息中心、交警支队:
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代表黄山市公安局行使对外管理服务,按照《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黄公办〔2021〕152号)精神,现就做好市政务中心公安事项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和“企业合成服务窗口”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责范围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事项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户政、出入境、车驾管、交通违法等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企业合成服务窗口”要做到“首接”“首问”“首办”,切实提升公安窗口服务水平。
二、人员分工
黄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事项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屯溪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分别派驻民警辅警每月轮值(详见附件1);在屯溪分局公章刻制申请受理窗口设立“企业合成服务窗口”,原窗口人员负责受理涉企公安事项,并做好后续事项办理移交工作。
三、综合窗口服务事项
1.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可办理134项,其中户政103项、交警20项、出入境11项。(详见附件2)
2.企业合成服务窗口可办理11项,其中市局治安3项、禁毒1项、网安2项、信息中心1项,屯溪分局4项。(详见附件3)
四、对外受理
市政务中心公安一窗通办“综合窗口”按照屯溪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部门顺序每月轮值对外受理业务,首次轮值部门为屯溪分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日常管理
1.综合窗口由派驻民警负责管理。
2.工作台内办公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干净卫生。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有事外出需请假。
4.严格落实并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5.严格遵守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规范办公电脑使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大方。
7.不得留怪异发型、染鲜艳发色、文身,不得工作时间穿短裤,穿吊带装、超短裙或其他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
8.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9.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出现纷争时应及时向窗口负责人反映。
六、服务质量
要做到“三绝不、三不让”,即今天能办好的绝不拖到明天,能一次办好的绝不跑两次,能高质量办好的绝不打折扣;不让工作在自己这里耽误,不让问题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集体形象在自己这里受损。
1.主动公开办事流程。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公开要求,多形式、多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窗口职能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热情主动地接待服务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服务事项,坚决杜绝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
3.简化流程高效便民。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予以办结;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4.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化,严格执行亲切服务规范、接待礼仪规范、接待语言规范、窗口咨询服务规范、电话接听规范、电话咨询回复服务规范。
市局各相关业务警种要积极主动指导窗口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工作中遇到需协调其他警种部门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办公室联系,共同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