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对企业处以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