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起诉不代表是无罪。一般来说,存疑不起诉,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结束了,而无罪判决是案件公诉到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所处的阶段不一样,作出的机关不一样。
而且不起诉并不一定意味着无罪,在刑法之相关规定里面不起诉存在三种情况:
1、法定不起诉:存在于下列六种情况: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赫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它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在这种情况下是无罪的,也没有记录。
2、酌定不起诉是说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并不意味着无罪,而只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一般来说存疑不起诉就是指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成立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证据充足,检察机关还可以再次起诉,这种无罪是相对且暂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