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若债权人所出具的借条上有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或者配偶一方事后明确作出的追认的意思表示,即认可这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应当支持债权人的主张,认定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以个人名义以家庭日常生活为由向债权人所借的债务,债权人至法院以债务共同债务起诉夫妻配偶双方,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