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在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时,应收取增值税,并在缴纳增值税之前作为应交税金列入负债类科目中。因此,应交增值税具有借方余额的特点。但对于部分行业和税种的企业,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企业等,则不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增值税,且可以选择预缴增值税。此时,应交增值税的借贷方向则取决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企业属于何种类型,都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应交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应当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后,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列示在申报期内的销售额内并在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