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 1、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许员工个人用于核算交纳社会财保费的薪酬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则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许个人应该交纳的社会财保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普通薪酬数据相挂钩。它是依照员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一切薪酬性收入所得的月普通额来断定的。每年断定一次,且断定今后,一年内不再改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刻,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员工的薪酬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员工个人一半则以自己上一年度的月普通薪酬为个人交纳社会财保费的薪酬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财保经办组织依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份额。缴费份额,即社会财保费的征缴费率依照我国现行的社会财保相关方针的规则,对不同的社会财保险种,我们施行不同的征缴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