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可以自己交社保,具体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上海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另外,上海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在上海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可参照执行。
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只能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缴纳,也就是经由工作单位集体办理,因为国家有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交的是五险,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能够全面保障社保福利,费用方面也是自己和企业一起承担,企业交的会高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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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