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因此,被告可以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跟承形式官联系就好。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副本里有附原告的证据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形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