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刻制公司法人章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法人章标准尺寸为2乘2cm,标准字体为隶书。
法人章就是单位的公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常有人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其实这是不对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
二、印章管理的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七条: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第八条:印章损坏,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办公室将印章统一登记,收缴销毁。
第九条: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第十条: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印章使用须严格用章登记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经有权审批人或被授权人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据审批规定的使用范围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印章使用人签字,然后盖章。如遇紧急情况,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电话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须办审批和登记手续。“用章登记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三条:非特殊情况不准携带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四条:印章保管人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违规用章。印章管理审批人必须书面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违规审批或运用权力压服印章保管人违规用章。印章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三、公司法人章用途主要是什么?
(一)法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二)法人章的使用:
1、法人章在特定用途中使用的情况较多,比如一个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规定在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及法人章时,签订的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法人章是在合同条款规定这种特定用途下才需加盖,这种特定用途应该和企业的内控相关,公司法并无要求。
2、法人签字:等同于法人章,应该二者选其一,如选择法人签字,一个企业就不需要有法人章了,在法人章的所有特定用途下,全部使用法人签字代替,如在财务开具票据的情况下,银行的小印鉴自然变为法人签字了。
3、在此谈一下,关于银行预留的印鉴,个人认为大印鉴只能是财务专用章,小印鉴可以为法人章,法人签字,当然企业中的关键人士的签字预留为银行的印鉴也可以,比如总经理。
(三)法人章的管理:
通常由法人管理,或者授权财务部岗位不兼容的另一人管理。
刻制公司法人名章其实就是公司的公章,国家对公章的要求必须是尺寸是2×2厘米的,而且字体必须要是隶书,公司法人代表自己的章跟法人章是不一样的。一般公司对外签订相关的交易合同,或者内部的一些重大决策都必须加盖法人章才有用,而且公司的法人章一段丢失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就算补办也特别麻烦。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