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减少的收入”为因耽误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劳动”通常是指能够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运动。做家务属于“劳动”,家务劳动已被法律所认可。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