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重庆交通违章扣分标准:以下情形罚款扣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200元,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00元,扣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元,扣3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000元,扣12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00元,扣12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200元,扣6分。
9、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元,扣1分。
1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100元,扣3分。
11、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100元,扣3分。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越货车以下)200元,扣6分。
13、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元,扣1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