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冒用身份证怎么处罚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治安管理条例》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
1、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2、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综上所述,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目前只有《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比较清晰。新刑法冒用身份证的规定还比较模糊,只是说明了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拘役或者管制,但是并未给出具体量刑标准。不管怎样,这也说明了刑法对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种重视,以后会出台这方面的司法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