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
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
五、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图纸需打印);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无证经营违法食品要怎么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
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处罚?
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构成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怎么处罚?
本条第2款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刑罚。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况由最高司法机关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而言,情节严重应包括下列情形:(1)多次伪造、变造、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2)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数量较大的;(3)伪造、变造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又出售、出租的;(4)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经营,严重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的;(5)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诈骗的;(6)利用伪造、变造、转让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进行营业,给客户、经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批发企业申请领取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时,需要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去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带上以下资料:
1.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5.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6.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有限期分两种。常年证有效期1年。临时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个月。根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常年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期限不超过1年,临时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期限不超过2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