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里的动物伤人时,具体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可见,如果是因为游客自己违反动物园规定,如翻越围栏、挑衅动物、违反规定等等行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自己受到动物伤害的,动物园是不承担责任的。相反,如果是动物园疏于管教,则需要承担责任。
一、民法典的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如何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共10章、95条,其中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共有7条,分别是:
1、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出了一般性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对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作出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3、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重申了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犬、毒蛇等危险动物的法律立场。
4、对动物园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和对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进行了明确。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或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吗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多以狗类为多。
对于养狗咬伤他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所以,如果被侵权人恶意挑衅饲养的狗导致被咬伤了,那么狗的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可以免责。如果被侵权人没有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对自身被咬伤的损害后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存在较大过失的,那么狗的饲养人或是管理人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承担。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履行的义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