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闯入住宅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是:1, 犯罪主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2, 犯罪客体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客体,学理上存在较多争议,国内外主要有住宅权说、住宅安宁权说和新住宅权说。住宅安宁是指住宅内家庭成员的生命、财产和身体没有受非法侵害的危险性。该观点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侵犯的是整个家庭住户安宁的生活状态,为国内的主流观点。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住宅,何谓住宅,理论界的通说认为,住宅是指居民以休息、生活为目的的封闭的空间,只要具备上述结构和功能的空间都视为住宅,住宅所有权人是谁在所不问。3, 犯罪主观要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明知其侵入或继续停留在他人的住宅,违反居住者的意愿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有意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对他人住宅权的藐视。过失或者迷路误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有的基于报复而无理取闹,有的是滥用职权而逞威风,有的是为争夺房屋的所有权或者居住权,有的是为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向居住者施加压力等。无论哪种动机都不影响对本罪的成立。4, 犯罪客观要件侵犯他人住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未经居住者同意,没有正当理由而擅自闯入或秘密破门越墙侵入他人住宅的,属于作为的形成。无正当理由隐匿在他人住室内或先征得居住者同意而后居住者又要求其退出住宅而无故拒不退出的,属于不作为的形成。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的形成,都不影响对本罪的认定。
如何认定非法闯入民宅罪
罪与非罪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此罪与彼罪一、本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样,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未经同意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罪数问题。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往往与其他犯罪行为结合在一起,如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对这种情况,应以行为人实施的目的行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行数罪并罚。
闯入他人住宅是否触犯刑法?
私闯民宅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非法侵入住宅罪,具体的处罚规定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私人住宅遭受侵犯如何解决
私人住宅遭受侵犯的解决方式有当公民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公民的房屋因不法侵害而遭到破坏时,如果能够恢复,公民有权要求不法侵害人进行修复,恢复房屋的原来状态。
私人住宅遭受侵犯如何解决
私人住宅遭受侵犯的解决方式有当公民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公民的房屋因不法侵害而遭到破坏时,如果能够恢复,公民有权要求不法侵害人进行修复,恢复房屋的原来状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