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户口分户要准备以下四个条件:1、一家同住一屋,由于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2、法院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居住权,且确实居住在此的;3、法院已作出判决或已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居住权,且确实居住在此的;4、已办完析产、赠予和继承等手续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