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自己的银行卡属于什么罪
1、贩卖自己的银行卡的行为可能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行为人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等情形,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银行卡进行倒卖的行为完全违反了我国的金融秩序,也会导致国家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一般在判决时也会按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对于违法者不仅要被判有期徒刑,而且还要承担起相应的罚金,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