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贷款买房如果在婚前已经偿还了全部贷款,婚后没有加上男方名字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还完贷款加上了男方的名字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怎么处理房屋增值部分
房屋增值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以一方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享有房屋产权。因市场而自然增值的,应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按揭贷款支付全部购房款,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金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计算共同还款对应的增值部分,一些法院是根据共同还款金额占总房款的比例来确定的;
3、对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对方应在婚前或婚后的房产证上加名,并在一方所有的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称,视为赠与对方,赠与已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属于有效赠与。除非有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平,否则不能轻易撤销。加名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财产的增值部分自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的房产婚后可以加名字吗?
婚前的房产如果没有贷款,在婚后是可以加名字的,带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登记即可。加上名字后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再是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
但是婚前房产有贷款的,如果要加配偶名字的,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或者将房产的贷款全部还清后才可以加名字。
三、共同还房贷离婚后怎么分割财产
共同还房贷离婚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割财产,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取得房屋产权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产权归婚前抵押一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2、婚后按揭贷款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夫妻一方婚前办理抵押手续,支付首付未取得产权证,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可以先使用房屋,取得房产证后再提起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