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双方或双方的委托人都在宣判现场就会一起拿到;如果一方一直缺席,也会有缺席审判,那么缺席的一方判决书会由法院转交,或者登报启事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送达之日分几种情况: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