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理条件: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庆市户籍居民。
所需材料:1、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的,持原居民身份证办理。2、丢失补领的,持驾驶证、护照、社保卡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本人公民身份号码和彩色照片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重庆市户籍居民持相关材料,到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提出换(补)领身份证申请。2、采集信息。申请人交验材料审核通过后,配合公安机关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3、缴纳工本费。申请人缴纳工本费后,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4、领取身份证。选择到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领证的,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证;选择邮递证件的,邮政速递接收证件后投递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法律依据】:
《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 第七条 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佐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重庆市暂住证》(以下简称《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外地企业事业单位驻本地机构聘(雇)用的人员;
(三)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
(四)其他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