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公账户需要会计身份证吗
办理对公账户是需要财务负责人员的身份证件的。办理对公帐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5、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7、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通常招商银行需要);
8、房屋租赁协议;
9、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开设对公帐户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
到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后,银行会将资料提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审核,中国人民银行需要自2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并给与审核意见。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三、对公账户分类
1、基本存款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办理对公账户需要会计身份证吗的相关内容,办理对公账户是需要财务负责人员的身份证件的,另外还需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