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如果肇事一方有责任,则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官方及非官方渠道解决:
一、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找到肇事司机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要求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当然这种方法必须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如果一方不配合,那么就无法实现。
二、 因交通肇事多存在矛盾和纠纷,所以如果第一种方式双方沟通存在困难,也可以通过交警部门进行斡旋、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三、 带着相关手续到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性保险限额内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的规定,如果是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是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