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3、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对哪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对于四种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特别照顾和保护。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类型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有: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但不大;尚不达刑事处罚的特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哪些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抓住不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免除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机关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违反治安管理法规从重处罚的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