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基本农田:1、所谓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2、基本农田由两部分组成:由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和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组成。3、所谓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就是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永久性耕地”的那部分。4、所谓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中规划为在一个阶段内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耕地。5、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