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起点标志是一个主体绿色的标志,形状为长方形,标志整体可分为上下两部分,下部分是笔直的高速公路白色框架,框架中穿插了一条白色横杠,上部分有文字框,写着“国家高速GXX”字样。
高速终点标志与起点标志大致相同,只是标志下部分多了条红色的斜杠。但不是出口标志。这个标志表示,到这里为止,高速公路已经终止了,前面属于地方公路的范围了。有些高速公路是直接与地方路连接的,但这不是出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