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5日)上午,广西财政厅二级巡视员何伟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区人才队伍开发建设。
广西北部湾办副主任陈洪韬今天上午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政策中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包括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和崇左6个设区市所辖行政区域。
为该经济区筑巢引凤,广西将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在人才奖励、科技成果转化、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购房购车等方面,给予享受当地户籍人才的同等待遇。同时实行专才特聘制度,创新职称政策,打破单位、身份和地域界限,放宽学历资历要求,鼓励破格申报评审。
其中,对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船员实训评估考试基地的单位或企业,从次年起每年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
同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还将鼓励经济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急需紧缺的海外专业人才。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项目的专家,在聘期内按每年20万元、总计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特别优秀的可以提高到每年30万元、总计最高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