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电视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电视直销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广告发布商要承担要约的责任。
二、订单是要约还是合同
订单是要约,发出的订单即是提出了签订合同的要约,接受订单即是对该要约的承诺。
要约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明确具体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是特定人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至于相对人是特定的还是不特定的,不影响要约的成立。一般的交易行为,由一个要约人向某一个具体的对象发出签订合同的意向,这种情况下要约的指向是特定的。要约指向不特定对象的典型事例就是商场的销售行为,商场对陈列的商品标明价格出售,就是对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
(三)要约的内容必须标明合同的主要条款。因为要约一经当事人承诺,合同即成立,所以要约中必须包含未来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便于相对人决定是否做出承诺。反之,如果要约的内容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相对人就难以做出承诺,或者即使做出承诺,由于双方之间达成的一致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
三、公司所发函属于要约吗
公司所发函属于要约。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方式订立合同,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所发函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属于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