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优抚金调整,各地要按照每人不低于700元/月,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2.患病或生活困难的退役人员优抚金调整,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含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提至每人每月7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