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 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 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 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的,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 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而一般 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使得这两类纳税人的增值额相同而增值税税负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高于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