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离婚如果适用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一般需要三个月。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一、异地怎么办离婚
异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在异地离婚的办理程序有: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判离。
二、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双方户口薄原件;
2、双方身份证原件;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名);
5、二张两寸单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起诉别人需要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从立案到开庭需要的时间,具体多长时间不能确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案件的排庭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从立案到开庭,中间一两个月的时间是正常的,甚至更长都有可能,因为中间要经过立案、组成合议庭、发传票、被告答辩和举证等程序。
一般来讲,根据法院的审理程序以及送达方式不同,会有以下情况:
1、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审判部门应当在5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法院在当事人在收到应诉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开庭;
2、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开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告,一般是在报纸刊登后第93天安排开庭。
一般从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会开庭。一般经过立案、送达(起诉状、答辩状)、组成合议庭、送达开庭通知等几个程序。
三、离婚手续都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起诉离婚: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原、被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
6、其他证据材料。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主要为以下四步: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届满,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四、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