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终生剥夺政治权利,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同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是剥夺政治权利的资格,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