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当事人互负债务;2、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抗辩权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履行抗辩权主要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无能力履行债务;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
合同履行中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合同履行中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抗辩权的使适用条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对于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发生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