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不管是普通公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都可能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另外,本罪要求主观上存在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