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陪嫁的汽车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赠与的,应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汽车是在结婚登记以后赠与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赠与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x000D_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_x000D_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_x000D_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_x000D_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_x000D_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_x000D_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