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缴纳税款是作为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现在已经开始推出新税法政策了,国家规定对于房贷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是可以扣除的,那么个人所得税加扣是什么意思呢?
个人所得税加扣什么意思
根据政府文件表明,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个方面的支出,能多大程度获得减税。
一、每个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支出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文件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二、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文件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三、对个人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的部分,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文件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四、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文件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五、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文件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附加扣除的话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一般是指个人教育或者是供房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