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犯罪的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可能是因为疏忽大意的错误,即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火灾;也可能是因为过于自信,也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火灾,因为相信火灾是可以避免的,导致火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