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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办能否成为诉讼的主体 拆迁办在法律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但可代表上级部门行使权力,在其有授权范围内作出的行为属行政行为,具有行政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规定: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拆迁指挥部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负责拆迁的指挥工作,拆迁完毕,指挥部解散。拆迁指挥部是一个非法定机构或者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拆迁指...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拆迁指挥部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负责拆迁的指挥工作,拆迁完毕,指挥部解散。拆迁指挥部是一个非法定机构或者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拆迁指...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拆迁的指挥部不能作为诉讼的主体。诉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即认为行政机关侵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拆迁的指挥部是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不属于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拆迁指挥部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负责拆迁的指挥工作,拆迁完毕,指挥部解散。拆迁指挥部是一个非法定机构或者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拆迁指...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拆迁指挥部当地政府组织的临时机构,负责拆迁的指挥工作,拆迁完毕,指挥部解散。拆迁指挥部是一个非法定机构或者临时机构,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企事业单位,其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所谓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因为主体不适格而无效。拆迁指...查看全文
拆迁指挥部不具备法律地位,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指挥部由当地政府组织,是临时机构,不承担责任。对于不服拆迁的当事人,应将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最高法院有关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为相关依据。...查看全文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时,若责任主体不明,可推定房屋征收部门为强拆主体,由其承担责任。房屋征收部门应监督委托单位在范围内进行拆迁与补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征地拆迁能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地拆迁决定不服的或者认为征地拆迁的行为决定侵犯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征地拆迁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拆迁征地纠纷有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征地纠纷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查看全文
股东可以是公司,只要对公司有出资或认购股份,都可以享有股东权利。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需依法评估作价。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设立时和设立后)、继受取得(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和善意取得(从无权利人处...查看全文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后,在限期拆除期限内直接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只要当事人还在诉讼期间或者行政复议期间,都是不可以拆迁的。 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 可以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拆迁是...查看全文
拆迁工厂的赔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以咨询当地规划部门。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没有具体标准,通常包括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查看全文
虽然欠条是起诉最有力的证据之一,但如果欠条不规范或已过诉讼期限,对方有可能找到借口不还债务。因此,在打官司时,债权人应收集其他相应证据,为自己作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对土地进行征收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征收土地后,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但是,在实践中,不可能由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亲自实施强拆,这个工作一般授权或者委托给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拆迁公司,但是这些单位必须经过授权。一、迁至拆迁的方式有哪些...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均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查看全文
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均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一...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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